“北向互換通”交易將于5月15日啟動
光明日報北京5月5日電(記者溫源)為促進內地與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協同發(fā)展,構建高水平金融開放格局,中國人民銀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jiān)察委員會、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北向互換通”下的交易將于5月15日啟動。
2022年7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jiān)察委員會、香港金融管理局發(fā)布聯合公告,同意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清算所”)和香港場外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場外結算公司”)開展香港與內地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以下簡稱“互換通”),初期先行開通“北向互換通”,香港及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境外投資者可通過兩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參與內地銀行間金融衍生品市場。
據悉,“北向互換通”初期可交易品種為利率互換產品,報價、交易及結算幣種為人民幣;參與“北向互換通”的境內投資者(即互換通報價商)需與外匯交易中心簽署報價商協議,并為上海清算所利率互換集中清算業(yè)務的清算會員或該類會員的清算客戶。參與“北向互換通”的境外投資者為符合人民銀行要求并完成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準入備案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并經外匯交易中心開通“北向互換通”交易權限。
初期,全部境外投資者通過“北向互換通”開展利率互換交易在軋差后的名義本金凈額每日不超過人民幣200億元,后續(xù)可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額度。上海清算所與場外結算公司針對雙方清算所之間的風險敞口建立互換通資源池。初期,上海清算所與場外結算公司之間凈頭寸對應的互換通資源池風險敞口設定上限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后續(xù)可根據市場情況適時調整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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