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此次增發(fā)的1萬億國債將于今明兩年安排使用
中新網10月25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5日上午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增加發(fā)行國債,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等工作有關情況。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在會上表示,此次增發(fā)的1萬億國債將于今明兩年安排使用,根據相關工作進展和項目儲備等情況,增發(fā)的國債資金初步考慮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億元,結轉2024年使用5000億元。
會上,有記者問,此次增發(fā)國債的資金規(guī)模比較大,使用領域也比較多,請問在增發(fā)國債資金的安排使用方面有什么具體考慮?
對此,朱忠明表示,此次增加發(fā)行國債的主要目標是集中力量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和彌補防災減災救災短板,整體提升我國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資金安排使用方面,主要有以下考慮:
一是中央承擔還本付息。此次增發(fā)的1萬億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安排給地方使用,全部列為中央財政赤字,還本付息由中央承擔,不增加地方償還負擔。
二是今明兩年安排使用。當前已進入四季度10月下旬,根據相關工作進展和項目儲備等情況,增發(fā)的國債資金初步考慮在2023年安排使用5000億元,結轉2024年使用5000億元,能夠以強有力的資金保障工作落實。
三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為了減輕地方財政配套壓力,將一次性適當提高相關領域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或補助比例,加大對地方支持力度,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
四是單設轉移支付項目。為保持預算年度間銜接,將參照以往做法,在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中單設“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補助資金”項目,與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并列,集中反映增發(fā)國債安排的支出。
朱忠明強調,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細化工作安排,加強資金管理,及時下達資金預算,推動項目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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