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曬單才送遙控器,買來的“好評”難成口碑
“買一臺2000多元的空調掛機,卻得不到一個遙控器”。聲稱智能化的華凌空調,卻因遙控器屢遭投訴。
據《羊城晚報》報道,大多消費者是裝機時才了解到華凌空調不配送遙控器,客服人員建議他們在社交平臺上“曬單”,可免費領取一個遙控器,否則就需要按每個29元的價格購買。
現實生活中,估計絕大多數消費者在購買空調時都自然地認為商家應當配置遙控器,殊不知,華凌空調就用“生動”的例子“教育”了消費者,即空調不配遙控器,需要消費者單獨購買,或者給出好評才贈送。毫不客氣地說,商家這一“清奇出格”的操作,已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眾所周知,雖然空調與遙控器是單獨的兩個物品,但不代表商家可以想當然地將空調和遙控器分開銷售,或者銷售空調時不附送遙控器。沒有遙控器,就只能用手機藍牙和小程序控制空調,這對于老人來說,十分不便。
從法律上說,空調和遙控器屬于密不可分的商品組合,商家向購買空調的消費者提供空調屬于履行主合同義務,提供遙控器則屬于履行隨附義務。
并且,買空調默認提供遙控器,早已是約定俗成的交易習慣。那么,某個商家刻意不提供遙控器的做法,既違反了協(xié)助義務、隨附義務,也有違交易習慣,屬于設定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特別是,商家要求消費者給出好評后再配送遙控器的做法更涉嫌“買好評”,系違法行為。此外,對于不配送遙控器這一事關消費者切身利益的事項,不作出足以引人注意的提示,僅在商品清單一欄用小字呈現的做法,系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應屬無效。
遙控器雖小,且價格也不高,但涉及的消費者權益不可忽視。商家將空調與遙控器分開銷售,是典型的“一魚二吃”。以智能化為名,不再配送遙控器,并且將遙控器和消費者評價強制綁定,收獲的恐怕只能是投訴,而非好評。
□史洪舉(法官)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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