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設置霸王條款 網購超長預售暗藏消費陷阱
網購超長預售暗藏消費陷阱
本報訊 (記者楊召奎)網購時商品頁面未標注或明確說明是預售,付款后才顯示發(fā)貨時間;過了預售期商家隨意更改發(fā)貨日期,一再拖延發(fā)貨;還有商家設置霸王條款,比如預售商品不予退換、預付款不退、對預售商品發(fā)貨時間進行投訴以后將禁止下單……《工人日報》記者近日采訪發(fā)現,網購超長預售亂象多, 不僅降低網購效率還暗藏消費陷阱。
“我3月10日下的單,店鋪頁面顯示最晚3月27日前發(fā)貨,當時想著17天雖然長,忍一忍就過去了。但3月15日發(fā)現宣傳頁面又改成了最晚4月10日前發(fā)貨。隨便更改發(fā)貨期,商家的行為沒人管一管嗎?”江蘇消費者趙女士向當地消保委投訴稱。
“我是3月26日交的定金,29日付的尾款,平臺顯示4月3日送達。但發(fā)貨時間一拖再拖,我想取消訂單,但商家說預售商品定金不退?!?月11日,河北消費者王先生對記者說。
像這樣受超長預售困擾的消費者還有很多。江蘇消保委近日進行的一項調查發(fā)現,各大網購平臺均存在預售行為,時間為8天~45天不等。
除了發(fā)貨時間不確定、設置不退不換等霸王條款,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預售領域存在的問題還包括:在直播間以活動價誘導消費者下單,一段時間后告知沒有貨,單方面取消訂單;有的預售商品貨不對板。
“預售模式,特別是超長預售期限,將銷售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這是一種不公平交易行為?!敝袊M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正常消費購物是先有產品后有銷售,生產在市場之前;而預售模式是將產品先推向市場,而實際上可能尚未生產,所有風險轉嫁給了消費者。
據業(yè)內人士透露,在預售模式大行其道的服裝領域,一些網紅店100款新款中只有20款是現貨。更有甚者,連服裝樣品都沒有,僅僅展示出一張設計效果圖,就在店鋪內掛出預售鏈接。而且,商家又未按照訂單時效統(tǒng)籌安排生產,受產能和交付能力所限,極易導致訂單大量積壓而無法按時發(fā)貨。
“商家希望實現成本風險最小化可以理解,但不能跟消費者玩套路,不能透支品質和服務,更不能凌駕在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之上?!敝袊芾砜茖W研究院商學院特約高級研究員陸澤倩表示,商品可以預售,但商家應合理安排生產,履行告知義務,嚴格按照約定時間發(fā)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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