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四六與“奪胎換骨”法
作者:沈如泉(西南交通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宋人習慣于將駢體應用文章稱為四六,這是以文章駢四儷六的形式特征來命名文類的一種方式。洪邁在《容齋三筆》中說:“四六駢儷,于文章家為至淺,然上自朝廷命令詔冊,下而縉紳之間,箋書祝疏,無所不用。則屬辭比事,固宜警策精切,使人讀之激卬,諷味不厭,乃為得體。”由于四六文在宋代官方文書行政系統(tǒng)與民間人際交往及各種禮俗儀式等場合無所不用,可以想見此類文本在當時作者之多及文本產(chǎn)量之巨大。宋四六由各種不同身份作者為滿足國家與社會需要源源不斷制作出來,在各種公私應用場域被廣泛閱讀與傳播。而四六文作者們卻疲于應付日常需要而不斷從事模式化的批量文本生產(chǎn),讀者們又在不斷的閱讀中對陳言老套形成審美疲勞而期待有“使人讀之激卬,諷味不厭”的新作出現(xiàn)。這種由閱讀體驗帶來的文學期待大約也會成為宋代作家不斷鉆研四六文寫作技巧的一種推動力。
作為應用文類的四六文,其所包含的各種公私應用文體在寫法上各有定式。宋四六作家對文章體式更多的是從俗從眾加以遵循。謝伋《四六談麈序》中說上至內(nèi)外兩制下至往來箋記啟狀“皆有定式,故謂之應用,四方一律?!倍谋緲邮揭坏┬纬煞夏撤N文化模板的較為固定的表達模式也就會落入俗套。俗套并非全無好處,從文本生產(chǎn)流通角度看既可以降低寫作成本,又因符合大眾閱讀習慣而便于接受。當然過于依賴俗套的寫作也會被人輕視。如魏泰《東軒筆錄》中曾記載宋初翰林學士陶穀自以為久處翰林,貢獻不小,試圖進一步謀求宰相職位,結(jié)果宋太祖笑曰:“頗聞翰林草制,皆撿前人舊本改換詞語,此乃俗所謂‘依樣畫葫蘆耳’,何宣力之有!”直到南宋周必大《玉堂雜記》中仍云:“內(nèi)制名色不一,儤直時或未詳其體式,故凡詞頭之下者,院吏必以片紙錄舊作于前,謂之‘屏風’?!辈坏擦植葜菩枰耙罉赢嫼J”,其他應用四六文體的寫作以舊本改換詞語便加以施用的情況也是極為普遍的。
既然四六文有定式,而且受到禮儀制度等應用場域諸多因素的限制,那么四六文作者展示個人學識,發(fā)揮創(chuàng)作才能的文學空間就比較小了。所以宋四六在文體方面的創(chuàng)新難以像古文革新那樣全方位開展,只能主要集中于語言表達方面。根據(jù)現(xiàn)存宋四六話等批評材料看,在遣詞造句和典故運用方面精益求精,寫出警策精切的四六名聯(lián)就是宋四六作家們的主要文學追求,也是宋代四六批評的主要衡文標準。而中國古典詩歌藝術(shù)發(fā)展到宋代,在對偶和用典方面都積累了非常多的經(jīng)驗與技巧,這自然也為宋四六作者及批評家提供了充分的創(chuàng)作借鑒與文學批評資源。其中比較典型的如宋四六文作法受江西詩派詩法影響就不小。
前人豐富的文學遺產(chǎn),對于宋人來說既是豐富的寶藏也是繞不開的大山。但文學經(jīng)典的表達方式及對經(jīng)典表達的反復模仿總會把具有創(chuàng)意的新篇新句變?yōu)榍宦傻奶渍Z。創(chuàng)新總是艱難的,黃庭堅說“自作語最難,老杜作詩,退之作文,無一字無來處,蓋后人讀書少,故謂韓、杜自作此語耳。古之能為文章者,真能陶冶萬物,雖取古人之陳言入于翰墨,如靈丹一粒,點鐵成金也。”后人于這段話多留意于黃庭堅所說的“無一字無來處”及“點鐵成金”數(shù)語,往往忽略這是黃庭堅針對文章“自作語最難”這一現(xiàn)象而言。黃庭堅指出即使是杜詩與韓文也不能避開古人陳言。在此基礎上,黃庭堅進一步講明既然無法規(guī)避陳言,那做文章的關鍵就在于如何善于融化陳言而創(chuàng)造新句和新意。融化陳言為己所用的具體方式在惠洪的《冷齋夜話》所引黃庭堅語中說的很明白:“詩意無窮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無窮之意,雖淵明、少陵不得工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語,謂之換骨法,窺入其意而形容之,謂之奪胎法。”
黃庭堅關于“點鐵成金”與“奪胎換骨”的論述是相輔相成的。“點鐵成金”指出了借助陳言創(chuàng)新表達的必要性和期待效果;“奪胎換骨”則說明了以故為新,融化陳言的具體方法?!逗笊皆娫挕芬S庭堅語云:“杜之詩法,韓之文法也?!痹姺ㄅc文法相通的觀念在宋代文獻中并不少見,如王铚《四六話序》亦云:“世所謂箋題表啟號為‘四六’者,皆詩賦之苗裔也。故詩賦盛則刀筆盛,而其衰亦然?!?故黃庭堅等江西詩派作家對詩文技法的提煉與提倡,完全可以成為宋四六批評與寫作的理論基礎和方法借鑒。
南宋祝穆在其所編四六話《議論要訣》中將“奪胎換骨”正式列為一種四六創(chuàng)作方法,并從宋代四六話著作或筆記、詩話中摘舉六則宋四六文中著名聯(lián)語作為文例來說明此法。祝穆《議論要訣》一書的特點是將前人關于四六文創(chuàng)作的經(jīng)驗歸納為簡潔明了的三十四條寫作口訣,以口訣加例證的形式構(gòu)建起自己的四六文章學理論框架。故他雖列“奪胎換骨”為一條,但除了例證并無其他文字說明。今分析其所列文例,屬于“奪胎法”的如王禹偁條:
王元之《黃州謝表》云:“宣室鬼神之問,敢望生還;茂陵封禪之書,已期身后。”蓋出杜詩“竟無宣室召,徒有茂陵求”,前輩不以為嫌也。
王禹偁晚年蒙冤被貶黃州,嘗作《三黜賦》以見志。咸平四年(1001)黃州出現(xiàn)了群雞夜鳴、冬雷暴作等異?,F(xiàn)象,王禹偁手疏引《洪范傳》陳戒且自劾。于是真宗遣內(nèi)侍勞問,因日官說“守土者當其咎”,真宗憐惜王禹偁,乃下命徙蘄州。王禹偁按慣例要上表稱謝,表中“宣室鬼神之問,敢望生還;茂陵封禪之書,已期身后”一聯(lián)透露出非常絕望與哀傷的情感,果然到蘄州未逾月而王禹偁卒。從王禹偁此聯(lián)造句及典故運用方式看,將漢文帝宣室召見賈誼與漢武帝遣人求司馬相如遺稿對舉確是脫胎于杜甫《過故斛斯校書莊二首》“竟無宣室召,徒有茂陵求”一聯(lián)。不過杜甫原句是慨嘆故交生前不遇之意,表現(xiàn)的是對他人的同情。而王禹偁謝表聯(lián)語在感謝帝王時既包含了臣子忠心又傳遞出難以生還京城且命將不久的濃重悲傷情緒,是自傷自悼。王禹偁聯(lián)語和杜詩相比,造句方式及立意有相似處,但表達情感則有區(qū)別,文字內(nèi)容也更豐富,可謂能“因人之意,觸類而長之”,符合江西詩派“奪胎法”的特點。
屬于“換骨法”的如所舉張商英條:
張?zhí)煊X既相,《謝表》有云:“‘十年去國,門前之雀可羅;一日歸朝,屋上之烏亦好。’徽宗親題所御扇賜。丁晉公詩:‘屋可占烏曾貴仕,門堪羅雀稱衰翁’?!?/p>
丁謂詩句與張商英聯(lián)語要表達的意思都是人得勢時與失勢時的鮮明對比。張商英在將丁謂七言對句改為四六聯(lián)語時,把詩中“稱衰翁”之意去掉;又把“曾貴仕”意思換為“十年去國”與“一日歸朝”相對;主要保留了門可羅雀與“丈人屋上烏,人好烏亦好”(杜甫《奉贈射洪李四丈(明甫)》詩中語)兩個核心對比要素造成新聯(lián)。與丁謂詩句相比,張商英所撰四六聯(lián)語不但語意更為顯豁,而且對比更加鮮明。
此外還有一類用古人全語的也被視為“奪胎換骨”法。如范仲淹條:
唐鄭準為荊南節(jié)度使成汭從事,汭本姓郭,代為作《乞歸姓表》云:“名非伯越,浮舟難效于陶朱;志在投秦,出境遂稱于張祿。”其后范文正公以隨母冒姓朱而名說,既登第后《乞還姓表》遂全用之。議者謂文正雖襲用古人全語,然本實范氏當家故事,非攘竊也。偽蜀范禹偁亦嘗冒姓張,《謝啟》云:“昔年上第,誤剽張祿之名;今日故園,復作范雎之裔?!苯K不若范文正公啟尤為精切。
范仲淹《乞歸姓表》中直接用鄭準聯(lián)語,當時一定也有人認為是“攘竊”行為。就像金王若虛在《滹南詩話》中評黃庭堅詩法一樣:“魯直論詩,有‘奪胎換骨,點鐵成金’之喻,世以為名言,以予觀之,特剽竊之黠者耳?!彼牧u家則對此加以辯解,認為范仲淹用鄭準文中全語不屬于抄襲。從文本應用的語境看,鄭準一聯(lián)表達改姓事的確寫的挺好,但和當事人成汭貼合并不緊密。而范仲淹冒朱姓以說為名則與范蠡在陶地隱姓名稱朱公的典故更加貼合。鄭準所撰的聯(lián)語,改換了應用語境后,由范仲淹再用此聯(lián)就獲得稱贊,因為這符合宋人詩文喜用當家故事的審美品位。這種作文方式雖不能創(chuàng)造新語,但作家如果能借助前人全語在新的語境中獲得更好的表達效果,用事“精切”而又融化無跡,也會被視為運用了“奪胎換骨”法。
盡管“奪胎換骨”原本是就詩歌造語創(chuàng)意而概括出的詩法,但此法的提出對于宋代文學家解決文學表達推陳出新和以故為新的難題指明了兩條便捷有效的出路。所以“奪胎換骨”法不但能在詩歌創(chuàng)作方面被視為行之有效的創(chuàng)作經(jīng)驗,在古文及詞體創(chuàng)作及批評方面也均得到接受與推廣。就宋四六而言,由于“奪胎換骨”在理論上解決了沿襲及改造前人文本以為己用的問題,正好可以滿足宋四六既要依樣畫葫蘆還想螺螄殼里做道場的需要,于是乎也就順理成章地成了宋四六的一種創(chuàng)作方法。
《光明日報》(2023年07月17日 13版)
版權(quán)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或“中國西藏網(wǎng)文”的所有作品,版權(quán)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zhuǎn)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wǎng)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