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獻血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原標題:將每年十月設立為“無償獻血宣傳月”
《河北省獻血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將每年十月設立為“無償獻血宣傳月”
7月27日,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獻血條例》。圍繞宣傳與動員、獻血采血與供血、臨床用血、激勵措施、監(jiān)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條例設置8章50條內容,明確將每年十月設立為“無償獻血宣傳月”。該條例將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獻血工作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推進健康河北建設和醫(yī)療衛(wèi)生服務體系高質量發(fā)展的重要內容?!笔∪舜蟪N瘯üの敝魅务R桂旺介紹,該條例的制定對于保障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規(guī)范采血、供血、用血工作秩序,推動獻血工作健康持續(xù)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保障采血、供血、用血安全,條例明確要求血站應當對采集的血液開展艾滋病、乙肝等檢測,開展采供血業(yè)務應當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制定血液采集、制備、供應計劃。設區(qū)的市和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科學設置固定采血點,不得隨意拆除、遷移或改變其功能、用途。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無償獻血證書的,由設區(qū)的市和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衛(wèi)生健康主管部門沒收該證件,并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償獻血是無私奉獻、救死扶傷的崇高行為。為引領社會良好風尚,條例明確對無償獻血者給予優(yōu)待,規(guī)定在保證急危重癥患者臨床用血的前提下,在本省獻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享有優(yōu)先用血權利。在本省獲得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終身榮譽獎、金獎、銀獎,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獎或者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終身榮譽獎的個人,憑相關證件免費游覽政府投資興辦的公園、風景名勝區(qū)、旅游風景區(qū)等場所,到政府舉辦的醫(yī)療機構就診,免繳普通門診診察費自費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明確將每年十月設立為“無償獻血宣傳月”,集中開展宣傳活動。同時,要求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高等學校、村(居)民委員會動員、組織本單位或本居住區(qū)符合獻血條件的公民參加獻血。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提倡并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單位及社會互助獻血。(記者霍相博 通訊員鄭晨曦、梅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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