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評論員 華章
日前,在西方萬圣節(jié)到來之際,美國接連發(fā)生多起槍擊案,上演現實版的“群魔亂舞”。先是25日晚間,美國緬因州劉易斯頓市發(fā)生大規(guī)模槍擊事件,造成至少18人死亡、13人受傷。之后周末的萬圣節(jié)期間,美國多地又發(fā)生數起槍擊事件。目前,已造成至少11人死亡,約50人受傷。槍支管理失控頻頻釀下慘痛血案,成為美國社會治理之殤,也凸顯出“美式人權”的虛偽本質。
在美國民間,確有相當比例的民眾支持擁槍。這種“尚武”意識有著很深的歷史淵源。在歐洲白人征服、開拓北美大陸過程中以及美國獨立前后,法治崩壞,“叢林法則”橫行,還要對抗英國的殖民統(tǒng)治,導致擁槍成為當時民眾自保的有效甚至唯一途徑。“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也被寫入美國聯邦憲法第二修正案,意味著對槍支等武器的持有或攜帶受憲法保護。在隨后漫長的歲月里,美國國防實力與日俱增,早已不再需要動員民兵保衛(wèi)國家,社會治理也日趨完善,但“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的場景卻始終未能出現。美國民間持有的大量槍支不僅保護不了國家和民眾安全,反而成了隨時可能引發(fā)血案的“定時炸彈”??梢哉f,控槍已成為美國政府的必答題,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每次槍擊慘案發(fā)生后,美國社會各界也會出現一波關于控槍的嚴肅討論,但一觸及實質性控槍,便有議員站出來以“保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為由橫加阻攔。殊不知,權利有邊界,而美國聯邦憲法第二修正案相關條文的寥寥數語,既沒有規(guī)定權利主體的明確范圍,也沒有對“武器”進行清晰界定,單憑這一句話放任美國槍支泛濫,必然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
曾有人提出,若保護美國民眾的自衛(wèi)權,普通手槍足矣,可以對攜帶大容量彈夾的槍支進行限制;還有人建議,青少年道德、法治觀念尚不完善,而且其主要活動的校園內人員密集,一旦發(fā)生意外,后果嚴重,應該對青少年限制持槍。這些建議雖無法根治美國的槍支泛濫問題,但或可有效減少大規(guī)模槍擊事件的發(fā)生。然而,2022年6月,在拜登簽署的、被標榜為“美國30年來最重要的控槍法案”《兩黨更安全社區(qū)法》中,仍然未能禁止進攻性武器和大容量彈匣,也未禁止向21歲以下的公民出售半自動步槍。而近來接連發(fā)生的大規(guī)模槍擊案再次證明,大容量彈夾、青少年學生依然是關鍵因素。
美國立法者以“保護人權”為名放任嚴重犯罪,甚至拋出“殺人的是人不是槍”這樣“正確”卻無比駭人的高論,出臺的法令又隔靴搔癢、治標不治本,根本原因在于其與軍工復合體有著復雜而又曖昧的利益關系。有統(tǒng)計顯示,每一次大規(guī)模槍擊事件發(fā)生后,出于恐懼心理,美國民眾都會“幫助”軍工企業(yè)消化一波庫存。對于美國某些議員來說,被槍殺的又不是自家人,但發(fā)了財的軍火商可是會通過“獻金”的方式反哺自己的腰包。這種無本萬利的買賣,何不樂見其成?
美國政客打著“保護人權”的旗號,放縱戕害人權的暴行,以滿足自己的金錢和政治私利,這便是美國槍支問題背后所謂的“美式人權”真相。更可笑的是,這些“偽道士”還偏偏慣于以“人權”之名對別國正常的經濟活動、產業(yè)政策大加撻伐,甚至羅織罪名隨意制裁??梢姡谒麄兛谥?,所謂“人權”早已異化成了套利工具、霸凌工具,而與民眾的權利無關。(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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