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代辦不能異化為“人才造假”
豐收
直接落戶、租房補貼、購房搖號傾斜……近年來,浙江杭州出臺了一系列重磅優(yōu)惠政策吸引各類高層次人才。然而有讀者反映,杭州出現了一些所謂的“人才代辦”中介,將好政策作為牟利工具,大打“擦邊球”,明知申請人不符合人才要求,但在收取30多萬元“代辦費”后,就可通過運作幫助其獲得杭州E類人才資格,享受諸多人才政策紅利。(8月15日《浙江日報》)
據說,城市競爭已從資本競爭轉向人才競爭。近年來,我國不少城市打響了“人才爭奪戰(zhàn)”,彰顯出城市對各類人才的高度重視。然而,城市為吸引人才而出臺的惠才政策,卻被某些中介鉆了空子——他們將不符合人才資格的人員,通過造假手段包裝為高層次人才獲取高額回報。其中,“人才代辦”中介收取一定費用幫助一些人獲得人才資格就是典型例子。
由于獲得杭州E類人才資格可以享受諸多人才紅利——可享受落戶、每月2500元的租房補助以及優(yōu)先購房搖號資格,這對某些人來說具有巨大誘惑力,僅通過優(yōu)先購房搖號資格就有可能輕松賺回“代辦費”。從某中介近一個月成功辦理10余份E類人才認定證書的案例來看,這種灰色生意已經具備不小的市場規(guī)模。
“人才代辦”中介操作手法是,將人才資格購買者包裝為企業(yè)高管——參照當地的人才認定政策,其中就包括在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人才(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記者調查發(fā)現部分人員的確曾在人才申請期間,在相關企業(yè)擔任總經理等管理崗位,獲得人才資格后又從管理層“消失”,這印證了某些人通過造假獲得人才資格。
“人才代辦”是人才服務市場的一種正當中介業(yè)務,可以幫助人才解決落戶等問題。然而,在利益驅使下,某些“人才代辦”機構卻異化為“人才造假”,要么利用人才認定政策大打“擦邊球”獲取利益,要么通過偽造相關證件證明賺錢。去年,海南樂東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顯示:相關人員通過非法代辦人才引進落戶獲利上億元,最終受到判刑、追繳違法所得等處罰。
當“人才代辦”中介為那些不符合人才認定、人才引進政策的人員提供資格造假服務,這既搶占了真正有才能的人享受政策紅利的機會,也浪費了為人才配套的相關公共資源;既違背了人才政策的初衷,也給人才注入“水分”,影響城市人才真正實力。另外,還破壞了購房搖號的公平性。因此,急需堵上人才政策的漏洞,并對人才資格造假中介、涉假人才嚴肅處理。
此前一些中介通過有償代辦社保,幫助某些人實現購房、落戶等目的;如今又有中介通過包裝企業(yè)高管的身份讓一些人獲得人才資格,這都反映出相關政策不夠嚴謹,仍有漏洞可鉆。所以,完善人才政策彌補漏洞是關鍵,與此同時,對從事人才資格造假的中介,視其行為和情節(jié)依法處置。此外,對于網絡平臺上發(fā)布的人才代辦中介廣告,也要通過依法查處,督促平臺履行審核義務。
而那些通過資格造假獲得人才認定、人才引進的人員,既要取消其人才資格,也要終止其相關待遇,對于無法退還的待遇,應責令涉假人才進行補償,以減少公共資源損失。另外,要把涉假人才納入黑名單,發(fā)揮懲戒、警示等作用??傊?,對人才資格造假的相關方,一個也不能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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