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譯外”里中外合作的意義:知己和知彼,對話與建構
知己和知彼,對話與建構
——談“中譯外”里中外合作的意義
中書外譯的歷史就是中外文化的交流史。它隨著國家與民族之間的互通、互鑒、互利應運而生。大規(guī)模的“中譯外”活動可追溯到16世紀末耶穌會士來華,迄今已400多年。幾個世紀來,通過翻譯走向世界的中國文獻涵蓋哲學、文學、歷史、宗教、科技、醫(yī)藥、藝術等多個領域,大大促進了世界各國了解中國的文明、文化、思想和理念。
歷史上知名的“中譯外”譯者既有以外語為母語的,如外來傳教士、駐華外交官、國外漢學家等,也有以漢語為母語的,如國內翻譯家、華裔學者、中國政府和出版機構人士。尤其是20世紀下半葉以來,中國對外交流與傳播的需求上升,國內外語教育水平提高,留學和歸國政策也進一步完善,越來越多的國內譯者參與到“中譯外”的事業(yè)中。從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熊貓叢書”、九十年代中期啟動的“大中華文庫”,到最近十幾年來的“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書香絲路出版工程”等,各類重要的“中譯外”項目里都活躍著中國譯者的身影。
但是,熟悉翻譯實踐的人都知道,這一現象似乎有悖于“譯入母語”的行業(yè)慣例。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的《內羅畢建議書》(1976)曾提出,譯員應盡量譯入母語或者與母語相當的語言。因此,大部分國外學者都贊成由外國人來從事“中譯外”。他們認為,由于語言能力和思維方式等因素,中國譯者的譯文雖然沒有錯誤,但顯得拘謹生硬。外語和翻譯專業(yè)的師生也深切體會到,“中譯外”的難度遠遠超過“外譯中”。后者借助詞典和網絡能基本勝任,而前者就算翻譯出了意思也總覺得“差點意思”。目前在國外影響力較大的譯本多出自外國譯者之手,或至少經過外國專家修訂。那么,我們在“借船出海”的同時還要不要親自“造船”呢?
首先,我們需要意識到,中文圖書的譯本在英語世界的流通尚有阻力。雖然根據國家版權局的統(tǒng)計,中國的圖書版權引進輸出比從2000年的11.51比1,縮小到了2019年的1.15比1。但若僅對比中文和英文的版權貿易情況,逆差依然明顯。例如,美國每年只有3%的出版物是翻譯著作,其中文學翻譯類只占0.7%左右,譯自中文的就更少了。這與中國文化的悠久歷史和深厚內涵不匹配,“中譯外”仍需要國內的推動力。
其次,“中譯外”不僅是知彼,也是知己。狹義的翻譯是“語際翻譯”,即把一國文字轉換為另一國文字。但其實翻譯首先涉及“語內翻譯”,尤其是面對古典文獻、技術文獻和少數民族文獻等,如何將原文轉化成曉暢的漢語是第一步。即使中國譯者要理解到位也必須有過硬的背景知識與文化積淀。能夠做到這一點的國外漢學家數量更加有限,單純依靠他們“譯入”母語無法滿足對外傳播的預期。就算是著名的美國漢學家葛浩文,其許多譯著也并非獨立翻譯,而是與夫人林麗君這樣的中文母語者合作,不斷討論、查證、修訂方能成稿。翻譯《紅樓夢》的楊憲益、戴乃迭夫婦也是又一組例證。中外雙方發(fā)揮各自的母語優(yōu)勢,才能更好地“知己知彼”。
再次,“中譯外”不僅是與世界對話,也是建構中國文化形象。譯法無定論,同一部作品可能有多個譯本,從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來詮釋原作,以適應特定的語境和讀者。一些國外譯者在翻譯時會有意無意地截取或改編,其構建的中國形象不夠全面準確。例如,理雅各翻譯的《詩經》和李提摩太翻譯的《西游記》分別從基督教的角度來闡釋中國哲學和文學,是從“自我”視野出發(fā)對“他者”的投射。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譯者積極參與中文文獻的翻譯工作,便可以平衡一些“為易解而曲解”“為悅讀而誤讀”的聲音。
相比20世紀時,有能力、有意愿翻譯中文作品的外國譯者多了起來,國外出版社引進中國圖書版權的意愿也有所上升,中書外譯“借船出海”的模式逐步成熟。即便如此,為了建構和完善對外話語體系,培養(yǎng)能夠“講好中國故事”的專業(yè)人才親自參與“造船”仍有必要。在此過程中亦可以與國外譯者和編輯交流協(xié)作,發(fā)揮各自優(yōu)勢??v觀400多年來中書外譯的歷史,其總體趨勢是從國外譯者主導,到國內譯者積極發(fā)聲;從零星偶發(fā)的獨立翻譯,到有組織的合作化翻譯。這一發(fā)展歷程本身就是中外交流不斷深化的見證。
(作者:王穎沖,系北京外國語大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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